商务部:必须如期终止反倾销“替代国”做法

按照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》第15条明确规定,世贸组织成员对华反倾销“替代国”做法今天终止,对于这项条约义务,欧美日近一段时间却发出了杂音。9号,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明了中国的严正立场。

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,“市场经济国家”这个概念起源和存在于美欧等个别成员的国内法中,肇始于冷战时期,反映了那个时代东西方贸易中强烈的政治色彩。应当指出的是,世贸组织规则并没有关于“市场经济国家”的定义和判定标准。   当前,西方舆论中部分人士混淆“市场经济国家”与履行议定书第15条义务这两个不同的概念,片面强调少数成员关于“市场经济国家”的国内法标准,刻意淡化履行议定书第15条的国际义务。这种观点在国际法上是站不住脚的。  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 沈丹阳:按照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“替代国”做法是国际条约义务,必须严格遵守,这一点是明确和不容置疑的,与所谓“市场经济国家”没有任何关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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