印度对华盐酸环丙沙星作出反倾销终裁

2021年1月7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(Ciprofloxacin Hydrochloride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从2020年9月2日起征收反倾销税,有效期为5年,具体税额如下: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(Shangyu Jingxin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)为2.38美元/公斤,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(Zhejiang Langhua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)为0.91美元/公斤,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(Zhejiang Guobang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)为1.87美元/公斤,除上述3家企业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3.27美元/公斤。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419030项下的产品。 2020年1月10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应印度国内企业AartiDrugs Limited提交的申请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20年6月15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作出反倾销初裁,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,其中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(Shangyu Jingxin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)为2.41美元/公斤,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(Zhejiang Langhua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)为0.94美元/公斤,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(Zhejiang Guobang Pharmaceutical Co., Ltd.)为1.90美元/公斤,除上述3家企业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3.29美元/公斤。2020年9月2日,印度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有效期为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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